服务项目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代理记账服务,财税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适用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注册区域 |
江浙沪地区 |
章程的功能:
一、权利分配功能:
公司的传统契约理论已经揭示了公司制度之中,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管理者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围绕契约性质的公司章程产生的关系。在公司制度之中,公司、股东、管理者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他们建立关系的纽带在于公司章程。从本质上讲,公司法是有关权利交易的法律。公司之上的这种权利配置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契约主张自己的权利。作为公司基础的契约,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条件和基础。公司章程对公司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基本的安排,对公司权力在公司参与者之间的分配作出合理的规范。因此,权利分配是公司章程基本的功能。
二、公示功能:
所谓公示功能,是指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法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具有揭示公司基本情况的法律功能。公司章程虽然是公司内部的契约,但却是公开的,经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登记,就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公司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明示自己的组织、内部关系和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则,使外界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便开展业务活动。